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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通报三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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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08:56:30 三亚传媒融媒体、三亚政法微信公众号

三亚通报三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典型案例

 

6月18日下午,三亚市政法队伍“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大曝光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生出席发布会并通报三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的具体案例。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东主持发布会。

三亚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大曝光行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通报了三亚市三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的具体案例,分别为三亚市公安局王某姬在执法活动中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三亚市公安局黎某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存在执行不力,久拖不决的问题。

据介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三亚市对政法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和梳理,有的放矢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建立了一批长效机制,有效净化了全市政法机关政治生态。

王利生指出,向社会公布这三起典型案例,是三亚市委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三亚将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聚焦“两个维护”“三个绝不允许”“四个铁一般”要求,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延安整风”精神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顿顽瘴痼疾,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政法铁军。

三亚市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不当执法司法行为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三亚市公安局王某姬在执法活动中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王某姬,男,汉族,1945年11出生,海南澄迈人,本科学历,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4月参加工作。1997年至2003年3月任三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3年3月至2003年7月任三亚市公安局助理调研员,2003年7月办理提前离岗,2005年12月退休。

2002年9月,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的陈某东因案件被三亚市公安局新居派出所抓获后,王某姬打电话给主持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干预该案,到派出所施压要求释放陈某东,并打电话威胁被害人要求“私了”,不再追究陈某东的刑事责任,致使该案立案后未继续侦查办理,导致陈某东及其团伙成员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11月,陈某东及其团伙成员在三亚某歌舞厅与人发生斗殴,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亚市公安局专案组对陈某东调查期间,王某姬到办案点会见陈某东,给专案组施压,致使专案组未收集陈某东等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导致陈某东等人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某姬开除党籍处分,并按开除处分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2021年4月21日,王某姬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案例二三亚市公安局黎某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黎某庆,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海南乐东人,大专学历,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9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三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副大队长、大队长,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任三亚市公安局保港派出所所长,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任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吉阳派出所所长,2017年3月至2019年任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副局。

2013年6月,黎某庆在担任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保港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收取陈某东赞助的15万元人民币,用于保港派出所工作经费开支。

2013年,黎某庆接受他人请托,在办理王某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对明知是有罪的王某廷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

2011年至2018年,黎某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万元港币、9.5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
2020年,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黎某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2020年12月,黎某庆因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案例三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存在执行不力,久拖不决的问题

案件执行情况:

该案系一宗返还财产、排除妨碍纠纷。三亚城郊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日依申请予以立案执行。2017年11月20日,城郊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2018年1月31日城郊法院在涉案场所张贴了清场公告,但未执行。2018年7月13日,城郊法院向被执行人做了执行笔录,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后分别于2019年3月4日、5月13日、14日向申请执行人做了执行笔录,协商如何强制执行。2019年6月14日,城郊法院又在涉案场所张贴了清场公告。但该案件执行工作一直未有实质性进。

整改情况:

城郊法院党组积极开展该执行案件的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对承办法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承办法官作书面检查,执行局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在全院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同时,城郊法院党组启动专案督办机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每周召开会议,听取案件执行情况报告。

2020年10月15日上午,三亚城郊法院42名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按既定方案施行清场行动。执行当天邀请相关区党委、区人大、村委会等单位代表到场监督、见证。经工作,顺利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当场制作了笔录,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三亚传媒融媒体、三亚政法微信公众号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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