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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党建与业务“相融共进”的四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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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10:36:53 学习时报

实现党建与业务“相融共进”的四条路径

范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为什么抓、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们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找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坚持把抓党建是最大政绩和抓发展是第一要务有机统一起来,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坚持“双汇报”,解决“轻党建”问题

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机关党组(党委)应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机关各部门党建和业务工作双汇报工作机制。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定期在党组(党委)会议上汇报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通过抓党建引领业务工作落实的相关情况。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定期要在机关范围内汇报理论学习、党员管理、“三会一课”和业务工作推进情况。要健全责任体系,机关党组书记负总责,不能做“挂名书记”,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建、纪检工作联络员具体承办,基层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严到底,压紧压实党建政治责任,促进党建与业务的“双提升”。

坚持“双指导”,解决“灯下黑”问题

党的力量在组织。建设好党的组织体系这座大厦,让组织体系经脉气血畅通起来,必须让党支部强起来。支部强,机关才有凝聚力、战斗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才有支撑。部门党组(党委)应始终把加强支部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党组(党委)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明确为党建指导员,对党建和业务工作进行“双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定期到分管部门(单位)党支部听取汇报、指导工作,种好党建“责任田”。机关党委要定期组织对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调研指导或巡查,列出问题清单,限时强化整改,通过抓点带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业务工作相关部署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坚持“双约谈”,解决“一个样”问题

考核是指挥棒。没有严格而科学的考核,没有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就没有保障。要把机关绩效考核与党建考核有机衔接,完善对基层党组织的绩效考评办法。要突出考核重点,在普遍性中把握特殊性,在共性中把握个性,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年度党建责任考核比重,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对担任支部书记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既看业务,也考察党建工作情况。对抓党建工作不力、年度党建考核排后的支部书记,由机关党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其进行双约谈,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通过既约谈又帮带、既考核又指导,坚决扭转机关党建“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与抓坏一个样”的错误观念。

坚持“双当好”,解决“两张皮”问题

基层党组织是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的枢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推动融合的关键力量。要着力推动党支部书记既当好行政负责人抓好业务工作,又当好党支部负责人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方面,支部书记要把好方向,在业务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中都要体现政治要求。在党建要求与党员需求结合方面,支部书记要担负起传帮带重任,注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加强政治能力训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绩效团队。在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结合方面,要引导干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学习方式要重点放在研讨上,检验标准要体现在重大任务落实这个“试金石”上,把“三个表率”落到实处。

总之,要使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共进”,关键还是在于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的推进机制。在工作谋划上,要找准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切入点,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有生气。在工作部署上,要更加注重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调动积极性上下功夫。在结果考核上,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提高治理效能,营造“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良好氛围和用人导向。

(原标题为《让机关党建与业务实现“相融共进”》,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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